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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要求重新鉴定, 公安机关就必须启动重新鉴定程序吗?

2022-08-05

    不管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刑事案件还有补充鉴定)。


但不是当事人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公安机关就必须重新鉴定,只有符合法律的要求,公安机关才需要启动重新鉴定程序。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但刑事案件的重新鉴定法律并没有次数要求。


法律符合重新鉴定的条件为:

(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

(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

(七)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


也就是说受害人提出要重新做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应当结合全案进行审查,作出重新鉴定,或者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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