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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后鉴定项目和赔偿项目

2022-08-25

  在生活着大家总会遇到一些人体损伤的事情,比如,交通事故、意外受伤、打架、工伤等。在赔偿过程中需要的辅助性的鉴定有哪些呢,又可以申请哪些赔偿呢?今天和大家说一下:


需要的鉴定项目

一、伤残等级鉴定


人体组织结构受到外界因素影响后所造成的永久性残疾。工伤事故伤残评定 、劳动雇佣伤残评定:劳动雇佣(给别人干活)的伤残评定、交通事故,打架的刑事或民事案件,意外受伤伤残等。


二、三期鉴定


误工期: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

护理期: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自理困难,全部或部分需要他人帮助的时间。

营养期: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要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的时间。


三、后期诊疗项目的评定  


对伤残评定后必然发生的,必要的后续治疗所需费用数额的评估认定,评定内容包括医疗项目、措施的确定并估算相应的费用数额等。


四、护理依赖的评定  


对具有严重残疾的被鉴定人,在情况稳定之后,是否仍然需要他人帮助以维系日常生活,以及需要他人帮助的程度进行鉴定


五、假肢器具的费用 


为有效减轻残疾影响,提高伤残者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能力的器具。


人身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自然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二、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

三、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相当程度的人身损害,导致其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一定程度的降低。为了帮助其进行正常的生活,在医疗诊治和修养康复期间,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或司法鉴定,委派专人对其进行护理,并因此所需支出的费用。

四、交通费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因为必要的饮食消费而支出的费用。

六、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诊疗期间,为了及时恢复健康,在医生的指导和要求下,为购买营养物品所支出的费用。

七、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是指由于相当严重程度的人身损害,致使受害人身体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在此种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为补偿其丧失的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备的生活自助器具,如购买假肢、轮椅等支出的费用。

九、丧葬费

丧葬费是指受害人因人身伤害失去生命,受害人的亲属为了处理其丧葬事宜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十、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失去生命的情形下,由赔偿义务人给予其家属的一定数额的赔偿费用。

十一、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一定数额的维持其正常生活的费用。

十二、精神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甚至导致残疾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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