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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委托程序

2022-11-25

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与法律有关的人体损伤

残疾、生理功能、病理生理状况及其他相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法医病理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与法律问题有关的人身伤、残、病、死及死后变化等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法医病理鉴定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判断,死亡时间推断,损伤时间推断,致伤物推断,成伤机制分析,医疗损害鉴定以及与死亡原因相关的其他法医病理鉴定等。

常规鉴定用途: 


1.为民事纠纷调解、仲裁、审判提供技术支持:为民事赔偿和保险理赔提供证据,为法院审理或调解民事纠纷提

供证依据

2.为刑事审判提供证据:对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人身损伤程度进行鉴定,为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提

供依据和技术支持。

3.为刑事案件提供线索:通过对人体损伤的检验,推测致伤物致伤方式、致伤性质、致伤原因等,为侦查机关

提供侦查线索


鉴定须知:

1、本所受理公安、司法机构、仲裁机构、律师机构和其他组织或当事人的委托,组织司法鉴定人或相关专业方面的专家进行司法鉴定

2、司法鉴定采用书面委托形式;委托方提出鉴定目的和要求,提供必要的案情说明材料和鉴定材料;

3、一般的鉴定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疑难的鉴定,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4、鉴定活动需要交纳费用,无论是任何一方支付鉴定费,都属于垫付,最终由哪一方承担,由委托人决定;

5、按《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相关规定,可以终止鉴定、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

6、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文书一经发出,不得收回;

7、本所只开展法医临床鉴定项目及法医病理鉴定

8、本所进行的鉴定活动受北京市司法局及通州区司法局监督。






北京鉴道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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